理士蓄电池(北京)营销中心 400-887-9979

联系方式
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B座
LEOCH销售电话:
400-887-9979
LEOCH技术热线:
18201577629
E-mail:2893927707@qq.com
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 > 行业资讯

理士蓄电池的容量放电测试说明

来源:理士蓄电池 发布时间:2022-12-01 14:56:53 浏览次数:

 一般情况下在对理士蓄电池进行定期容量测试时,可选择以下几种容量测试方法。

1 离线式测量法
a).将蓄电池组充满电后脱离系统静置 1 小时,在环境温度为 25±5℃的条件下采用外接(智能)假负载的方式,进行 10 小时率放电测试。
b).放电开始前应测量蓄电池的端电压、环境温度、时间。
c).放电期间应测量记录蓄电池的端电压、放电电流、室内温度,测量时间间隔为 1 小
时,放电电流波动不得超过规定值的 1%。
d).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即为蓄电池组的容量。蓄电池按 10 小时率放电时,如果温度不是 25℃,则应将实际测量的容量按照下式换算成 25℃时的容量 Ce:
Ce = Cr /1 + K (t-25)----------------(A)
式中:t 为放电的实际环境温度;K 为温度系数(10h 率放电 K=0.006,3h 率放电 K=0.008,1h 率放电时 K=0.01)
e).放电结束后,要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。

2 在线式测量法
a).在直流供电系统中,调整整流器输出电压至 1.95V/单格,由蓄电池对实际负荷供电,在放电中找出蓄电池组中电压最低、容量最差的一只蓄电池作为容量试验对象。
b).打开整流器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,等蓄电池组充满电后稳定 1 小时以上。
c).对 a)中放电时找出最差的那只蓄电池进行 10 小时率放电试验。放电前后要测量并记录该蓄电池的端电压、温度、放电时间和室温。以后每隔 1 小时测量记录一次,放电快到终止电压时,应随时测量记录,以便准确记录放电时间。
d).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即为蓄电池组的容量。如果室温不是 25℃时,则应按照(A)式换算成 25℃时的容量。
e).放电结束后,要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。

3 核对性放电试验法
通过放出额定容量的 30~40%,来掌握蓄电池组的大致容量,保障电源系统可靠运行。
其方法是:
a).在直流供电系统中,调整整流器输出电压至某保护电压(如 47V),由蓄电池对实际通信负荷供电。蓄电池组放电前后要测量记录每只电池的端电压、温度、室温和放电时间。直到放出额定容量的 30-40%为止。
b).放电结束后,要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。
c).根据测量记录的数据绘制放电曲线,留作以后再次测量时比较。 

说明: 
1).对于 UPS 系统的蓄电池组,不建议采用离线式测量法进行容量测试。
2).进行在线式测量法和核对性容量试验时,对于本身具备蓄电池放电测试功能的 UPS设备,开启蓄电池放电检测功能即可。对于没有该功能的 UPS,需要在业主允许的情况下关断交流输入,进行在线放电试验。